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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文正的《怀念我那闪亮的日子》(十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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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需要个贤惠的太太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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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五岁的男孩——我,是寂寞的。 如果能够再一点遇到一个投缘的女孩多好哇!不过我绝不要求她必须美丽的像胡茵梦。做妻子嘛!怎能只注意这一些呢? 我喜欢温顺的女孩,她处处把我当“老大”,从两性的心理观念做理论,我是比较大男子主义的,除非经过我的暗示或同意,我是不愿意让女孩盘问我什么的。 但是我周围的朋友,经常说:“不管你自己怎么认为,迟早你都会娶一个比你年长的女孩。” 会嘛?我倒不敢完全否认;因为我并不属于体贴入微性的男孩,我不但需要“伺候”,而且需要“照料”,我可没有胆子娶事事都还要我为她操心费神的女孩回来,那会使我对婚姻失望。 妈妈替我安排处理很多事务,当然养成我依赖的个性,不过着也不等于我同意从此之后我不再有独当一面的魄力,实际上请妈妈代我处理私事,有时也是为了减除她的枯燥,她曾经是个职业妇女,退休了,自然难于适应空洞,宁静的日子,我主动的分给她一些工作,有助于她精神上的快乐! 到南部做秀的时候,妈妈常陪我去,我并不觉得自己过了独立自主的年龄还有她同行是尴尬的。 做秀并不完全是为了赚钱,而是为了直接领悟观众的反应,在舞台上,听到观众的叫嚣,我才能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,这一点太重要了,没有那一个艺人是靠自己摸索来创造风格的,他需要群众反应的启示。 在舞台上,脸皮可不能太薄,我就是天不怕、地不怕,偶尔也会发生唱漏一拍或唱错词的时候,可是只要放得开,马上就可以混过去,观众不会介意的,因为我们贡献的精神比技艺更生动。 当我发福的时候,我最怕登台,下台一鞠躬时,一定全身湿透,有一次,在台上太卖力,竟连背心都绷开了,使得我的饭量不得不锐减,正常的情况下,只要我没有心事,我每餐都吃四碗饭。 能吃,能睡,我应该很壮硕了,偏不!我有胃病,要想健康无碍,就得重视节制与保养,所以我更得讨个贤惠而又有耐心的太太嘛! 现在可以列入女朋友资格的,大概只有周吧! 周在美国华盛顿,是华侨子弟,我去美国三次中的后两次,都是为她而去,感情很深谈不上,不过我的确把她当作一个可以谈谈心的女知己。 去年年底她来台北,很诧异我竟拥有一个她一直没有想到的知名度,我呢!当然不希望她太清楚这一切,谈恋爱的时候,我并不求本身的背景资料能助长什么。 虽然从小生长在美国,周的华语程度却很好,否则我和她之间也不会有今天的情势了,如果要我拿非本国的语言和人谈情说爱,那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谈,如何说了。 |